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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话婚姻法司法解释 "女性彩民比重上升"遭驳斥 [打印本页]

作者: fyx1990    时间: 2011-8-26 22:03
标题: 大话婚姻法司法解释 "女性彩民比重上升"遭驳斥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共19条,已于8月13日正式实施。“释法”中,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5 h' g, B* S8 \
  “释法”一经公布,网民及社会各界对其中关于房产归属问题的这两点表现出极大关注。微博、论坛、贴吧、公众媒体、电视访谈……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品评浪潮中,既有浓情告白,也不乏戏谑调侃。一时间,婚姻财产中的房产问题长期以来积郁的社会情绪,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释放。
4 D: e+ X  G# o  有位微博用户,甚至抛出了“‘释法’可使女性彩民比重上升”的言论。而对于彩民群体,尤其是女性彩民,作为“当事人”之一,同样急欲倾吐。本报记者特意汇总了相关言论,并以彩民“自白”的形式予以呈现。& |  k9 O9 z& A7 u8 j4 j
  自白书* }; P1 f3 M* J! T' V
  本人,女,26岁,未婚。既非单身贵族,亦非大龄剩女,秉承宁缺毋滥的原则至今,泰然自若。生平所好平庸,无非阅读、会友、逛街。偶尔购彩,聊以在精神上慰藉囊中之羞涩。# Z, w1 a0 h+ \% ]- ?9 ]; Z
  对于而今受热议的“释法”,本人冷眼旁观,或言:十年前,一对男女,婚前购买100多万元的房,男方首付30万元,余款20年还清,每月还款5000。女方产后在家操持家务,男方一人还贷。如今双方离异,房产增值到300万元,产权归男方。40多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少额“情分赔款”默默离场,40岁一枝花男人坐拥165万元大钞与豪宅会心一笑。& G. }# ], C- G' r# C, Z2 J
  此番假象貌似言之成理,但细究起来却是漏洞百出。要么是男权思想膨胀,将婚后女性想得百无一用;要么别有用心,为当今难以支应家庭重负的男性“舔伤口”。
) K+ U# q) V! o  至于“释法”可使女性彩民比重上升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第一,女性不是全无自理能力的弱势群体。第二,彩票也不是发财致富的必经捷径。% P7 U; n9 M; W2 `
  对已成熟的女性来说,自重何其可贵。我没有出生在豪门旺族,也没有一击命中双色球头奖的手气。没有公主的命,也不该去得公主的病。人家有时间、金钱去仰望星空,我没资本、也没心情去好高骛远。所以也不愿把时间都浪费在埋怨、牢骚以及男人身上。肥皂剧里女主角有曼妙的形容,我有强大的内心以及比内心更加强大的勇气和毅力,仅此足以。
' n* \" |/ g2 T- h- x, `  故此综述:“释法”仅仅是一部声明原则、解决问题的法律,与社会地位中男女的轻重高低无关。
* E8 k$ y8 F+ Q+ A) p( T3 X  花无千日红,时间是台不懂营私舞弊的机器。眼见年长色衰的老妈,眉眼成了龙须沟,腰身成了邮筒但内心却依旧“丰腴”,依旧会满面不屑地说:“骂‘释法’不好的女人对房产别有用心,夸‘释法’好的男人正准备离婚。正儿八经过日子的人家哪用得着婚姻法啊?”
作者: 赌赌更健康    时间: 2011-8-26 22:40
的确是的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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